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登记费用如下: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每次100元;
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费50元/件;
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5、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6、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为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1页增收2元。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条件:
2、一、当事人要符合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权;
3、二、要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当事人要去国家登记机关去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
4、但实际还是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最终才能实际登记成功,也就是取得软件著作权。
5、【法律依据】
6、《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享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③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④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1、专有使用权;
2、使用许可权;
3、转让权。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