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享有继承权,继承权并不因为子女是否婚嫁而消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可以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
出嫁的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所以应当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也不会因为女儿出嫁而取消她赡养父母的义务。
1、出嫁女并不丧生继承父母遗产的资格。
2、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5、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6、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