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健康以身体为物质载体,破坏身体完整性,通常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并于第119条规定了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自《侵权责任法》开始,生命健康权逐渐被分离为独立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并被赋予独立的权利内容,也已成为我国民法学的通说。生命权和健康权对于自然人而言,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价值,是重要的民事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放弃有着严格的限制。侵害生命权和健康权的应予以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上的赔偿。

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也很多侵犯方式,有犯罪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猥亵、拘禁等等。
2、还有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的侵犯方式:殴打、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搜查身体等等;
3、还有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乘坐公交车在车上受伤、做电梯被困等等。
4、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把侵犯人身权利作为违法细则的独立部分,与危害公共安全、侵犯财产权利等相区分。
5、法律依据:
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第二条
7、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8、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生命健康权优先。因为侵犯隐私权所侵犯的主要是精神方面的,无形的东西。通常是民事类的。侵犯生命健康权则是侵犯了有形的东西,生命以及身体器官的完整性。这既可以是民事类案件,重则也涉及刑事问题。所以,生命健康权优先。
1、生命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shēngmìng。一指生物生存,生物所具有的活动能力;二指事物借以生存的根本条件;三指命运;四指活命;五指有生命之物,特指动物;六指生活;七指生物学上认为生命是蛋白质存在的一种形式。
2、生命的内涵是指在宇宙发展变化过程中自然出现的存在一定的自我生长、繁衍、感觉、意识、意志、进化、互动等丰富可能的一类现象,其外也可以包括生化反应产生的能够自我复制的氨基酸结构,以及真菌、细菌、植物、动物(人类),就未来的发展可能而言,人工制造或者促成的机器复杂到一定程度,具备了某种符合生命内涵的基本属性的现象也将可能纳入生命的范畴,包括人机混合体,纯自由意志人工智能机器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