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一般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根据继续教育新规规定,每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低于90分才算合格,且专业科目的学分必须达到总成绩的三分之二,也就是最低为60分。因此,从业人员还需认真准备,按时通过网上考试或现场学习等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依据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持有会计证书的会计人员还是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如果两年内不参加继续教育,证书将被冻结。若证书是非有效状态,则不能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