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研加试: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这两个条件的报考人员都属于同等学力的身份。当通过招生单位的初试要求和国家初试线的要求,就可以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其中复试中,同等学力的考生就得参加加试考核。一般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是得通过考核要求,不然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一般是你社会工作专业的主干课程:社会工作原理和社会工作实务,又或者社会学理论。加试科目在招生单位发布的招生简章上有明确的说明,一般是加试两门,考试时间一般为2~3小时一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特别说明:
有的报考人员不是同等学力考生,但也要参加加试,那是因为招生单位的特殊要求,那些要加试的考生是由于跨学科跨专业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对他们进行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的考查,因此也得参加加试。这个是根据具体招生单位具体要求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会对要加试的报考人员的条件详细说明的。

1、一、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2、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属于自设专业,一级学科社会学下的二级学科。
3、就业方向主要是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中的专业社会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各级政府的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大专院校教师、各类新闻媒体中的工作人员,以及经过进一步深造以后从事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的专业人员。
4、二、社会管理
5、社会管理是一门系统地研究社会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社会管理的客体是由社会活动、社会生活、社会关系构成的复杂的社会系统。社会管理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管理,是对人的行为的管理。社会管理的主体即对社会系统实施管理的社会管理者以及由他们所组成的社会管理系统。
6、主要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的工作。
一、社会工作督导是由机构内资深的工作者,对机构内新进入的工作人员、一线初级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志愿者,通过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督导程序,传授专业服务的知识与技术,以增进其专业技巧,进而促进他们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活动;
二、督导者为机构内资深的工作者。他们必须受过充分的专业教育;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知机构的政策,熟知可以利用的各种资源以及有关条件的限制;
三、督导者对受督导的感觉和反应当十分敏感,以便在适当的时候给受督导者提供帮助和指导。督导者的职责是实施对受督导者的督导工作。督导者应督导者的基本态度是真诚、信任、尊重与关怀。
被督导者包括四种:
1、新进入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
2、服务年限短、经验不足的初级社会工作者;
3、正在接受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实习学生;
4、社会服务机构的非正式人员,主要是志愿者。
1、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应具备的条件有:(1)除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2)应能熟练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3、承担的使命是:(1)社会使命:“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2)专业使命:“助人自助”,即或为处于困境中的个人、家庭、群体、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援;或通过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能,推动困难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强”。通过扮演引导者角色、专家的角色、社会治疗角色、计划者角色等帮助人们发现问题,并采取解决问题的行动,缓解由于竞争、压力产生的紧张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