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助“岗位是指助教、助管、助研。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三助工作可以获得薪酬,同时得到锻炼。
1、助研:指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工作。如承担科学实验、工程设计、文献检索、编制程序、设备维修与调试、技术后勤、社会调查等。
2、助教:指研究生在完成必要的教学实践任务以外,从事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上习题课、协助指导生产实习等。
3、助管:指研究生兼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
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
申请条件如下:
1、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含西部高水平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可申请岗位,其他委培、定向、联合培养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
2、上学期三助岗位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未参与考核的研究生本学期不再具备应聘上岗的资格。
3、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学期只能受聘一个助管或助教岗位,助研岗位不限,在人员聘任上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研究生。
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筹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高等学校要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高等学校要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开展自主研究,并对人文社科、基础学科等给予倾斜支持。
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1、各地各岗位薪资水平有所不同,基本在10万年薪到25万年薪,年薪最高甚至可以达到60多万。
2、社会工作研究生的就业去向: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专业社工机构等。
3、全国首批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33所高校之一的江西财经大学,其首届社会工作硕士生26人顺利毕业,就业形势非常喜人。其中,有6人到延安大学、琼州学院、铜仁学院、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等院校工作,7人到广州、深圳等地社会工作机构任职,2人到《社会工作》等杂志社工作,3人到金融部门就业,4人到研究所和企业部门工作等。
4、社会工作职业现状:社会工作人员,相当于政府的雇员,这一新兴专业作为一门职业受到社会的“冷淡”,每年能被民政部录取成为专业社工的本专业学生不过百分之一二,甚至有的学校该专业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为零。社会工作专业就业率低和公务员考试的火暴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要实现“大市场、小政府”,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一、社会工作督导是由机构内资深的工作者,对机构内新进入的工作人员、一线初级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志愿者,通过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督导程序,传授专业服务的知识与技术,以增进其专业技巧,进而促进他们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活动;
二、督导者为机构内资深的工作者。他们必须受过充分的专业教育;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知机构的政策,熟知可以利用的各种资源以及有关条件的限制;
三、督导者对受督导的感觉和反应当十分敏感,以便在适当的时候给受督导者提供帮助和指导。督导者的职责是实施对受督导者的督导工作。督导者应督导者的基本态度是真诚、信任、尊重与关怀。
被督导者包括四种:
1、新进入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
2、服务年限短、经验不足的初级社会工作者;
3、正在接受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实习学生;
4、社会服务机构的非正式人员,主要是志愿者。
1、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应具备的条件有:除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应能熟练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