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为: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级经济师有《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从2020年开始,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初级经济师报考条件为: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初级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2、中级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