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彩礼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这部分彩礼就不用返还了。只返还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耗的部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1、彩礼钱一般在离婚时是不需要退的,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3、(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4、(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5、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2、【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5、(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6、(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7、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