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法院判决在六个月内。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实践中,法院审理离婚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另外,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需要予以补偿。
诉讼离婚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处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不要求同时对共有财产作出分割,但要是夫妻一方请求分割一方则不主张分割的话,则法院通常是会作出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