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婚生子女,否则婚生子女是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离婚时孩子是没有财产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
二、孩子归属:
1、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4、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孩子并不是财产所有者,因此,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平等的进行分配,孩子却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