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流程如下:
1、本人向当地人事局填写《证书补发登记表》;
2、并提交本人遗失经过说明,并经单位核实盖章;
3、公开发行的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证明”;
4、提供公布文件以及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照片三张,要求小二寸、与准考证同底版,两张贴在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即可完成补办。

补办证书资料:
1、本人补发证书申请一份;
2、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单位证明一份;
3、公开发行的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证明;
4、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两份;
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照片三张。
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按再次注册处理。
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单位考核材料;《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1、一、电大的专业只要是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就可以报考。
2、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