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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时间:2024-01-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亦梅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由什么机构负责办理

不动产登记主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不动产管理部门负责,涉及的部门主要有: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非常分散。

不动产抵押一定要登记吗

1、要登记的,因为只有办理过登记后,不动产抵押才正式生效。

2、不然后期出现借贷人无法偿还时,债权人无法处置该不动产,但可以请求法院补办。

3、在一般流程中,抵押的双方签署好书面形式的合约后,需前往当地的房管所进行不动产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