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变更,承受房屋的一方是需要缴纳契税的。
契税不需要计提,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缴纳的时候计入取得房屋的入账成本。
房屋权属变更承受方缴纳的契税账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某某房屋,
贷:银行存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根据《拆迁装修赔偿》第二十条的规定,拆迁房屋有权属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拆迁。
房屋产权变更,是我们平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比如房屋产权人的姓名、房屋面积以及房屋的地址等等。如果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产权人应该立即携带相关证件,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那么登记手续要具体哪些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