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是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组织的一种非法活动,认筹就是吸引购房者意向消费者预先向开发商缴纳诚意金,然后按照付款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好,在解筹的时候消费者可凭借排号的顺序先选择房屋,购房还会享受排号时约定的价格打折优惠。但目前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排号等行为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国家对于这项活动是明令禁止的,所以认筹也不需要去房管局备案。一般去房管局备案就是在全款买房或者分期购房的情况下的。

认筹不是房管局予许的,认筹一般是开发商在正式销售房子之前,会推出一些所谓的买赠活动,购买折扣等优惠宣传,让打算购买房子的客户先缴纳一部分的“诚意金”,这样等到房子正式开盘销售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这些优惠活动,一般情况下认筹的客户人说会多余销售的房子数量,所以就会产生一些开盘没有买到房子的客户或者是交过认筹款后房子不想买的客户,那么这部分人的认筹款是应该退还的,但是现实的退款过程中,往往是出现“退钱慢,退钱难”的情况。
认筹其实是一种变相占用消费者资金的情况,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有的楼盘可能认筹的时间更早,在房子还没有建造完成或者是刚刚开始动工的时候就发起认筹活动,这都是房管局明令禁止的。所以事实上认筹款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认筹金退回需交原件。退认筹手续要出具认筹单,身份证明,以及当时刷卡时所用的银行储蓄卡,之后认筹金会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打到卡里。
如果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则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的行为,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也就不能退认筹金了。
相关拓展:认筹金的不确定性。
大部分的认购楼盘都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缴纳的这些认筹金,政府部门无法监管,一旦楼盘建设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潜逃,购房者很难追回认筹金。所以购房者需要提前对开发商有所了解,确定其信誉情况再进行认筹。认筹期间,很多开发商并不会告诉具体的房价,只会告诉一个大致的价格区间,如果认筹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
首套房认筹和刚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认筹”是个舶来品,灵感来自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一种炒作方式。“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而“刚需”是指在商品供求关系中受价格影响较小的需求。当刚性需求被上涨过快的商品破坏后,这个刚性需求就成了弹性需求。在房地产市场内,刚需房就是其营销过程中产生的一个名词,从字面理解,“刚需房”就是刚性需求,以自住为首要条件,并不是以投资为目的的房屋。
相关拓展:购买“刚需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以长沙市为例,1、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个人(文件施行后离婚且不满1年的不包括在内);2、自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1年内的被征收人;3、符合长沙市限购政策的本市以外户籍无房家庭本《通知》中的无房,是指家庭成员及本人在本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信息记录,或者文件施行后住房信息记录注销时间在1年以上的家庭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