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1、起诉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建议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2、庭审时双方一般均需到场,到法院起诉时不需要都到场,你本人或者委托律师去就行。
3、双方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向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则上要本人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律师,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离婚起诉状和其他材料。起诉状、委托书、意见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