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的主体包括:
1、广告主,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个人。
2、广告经营者,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3、广告发布者,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虚假广告罪的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虚假广告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虚假广告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证明虚假出资的证据包括:
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