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费用是参照我国一般的诉讼离婚费用。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1、需要双方一起,到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前提是,双方当初是在中国大陆办理的结婚证。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诉讼离婚,都是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的的。但是,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2、法律依据:
3、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涉外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涉外协议离婚,一种是涉外诉讼离婚。选择哪种方式离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予以确定。当事人夫妻双方能否协商离婚,包括对子女、财产、债务均能达成协议的,则可选择诉讼调解离婚或登记离婚。考虑涉外协议离婚的,同时应考虑到各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设立登记离婚制度,即行政离婚制度。鉴于有些国家不承认协议离婚或离婚调解书,以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结婚证;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中国居民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涉外离婚诉讼会遇到的问题有:
1、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特别授权代理离婚;
3、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由国外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
根据《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