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和中专无本质区别,只是中专侧重于实践,高职侧重于应试。
办学性质不同:中专:中等专业教育学制源自苏联,以行业办学为主。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中等专业学校是培养中级管理人才的学校。
高职和大专:高职高专教育,由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大学学历层次之一。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的第三级第一阶段(授予不等同于大学第一级学位的学历证明)教育。

高职高考,本质上来说是属于中职生的高考,与高考的作用是一样的。
报名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3)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报考时未有证书的可先报考再补交);
(4)身体健康;
(5)高中阶段户口从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文)的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在校生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
1、高职高专(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是专科(大专)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所谓高职,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它是高等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它是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高职高专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主,结合招生能力、就业状况等综合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和户籍管理,颁发学历证书,指导毕业生就业,确定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贴标准等,并同时负有保证教育质量、规范办学秩序和改善办学条件等职责。
3、2017年1月12日,尽管有一部分专科升为本科高校,但中国专科院校总数量仍然有所增加,从2015年的1322所增加到2016年的1335所,再到2017年的1346所。
1、大学专科。
2、大学专科是以培养技术型高等人才为主要目标,即大学专科的目标是实用化,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够用为度,实用为本。
3、专科教育是在完全中等教育基础上进行的比本科教育年限短的专业教育,同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一样,都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