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三份起诉状;2、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1、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4、(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5、(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6、(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7、(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8、(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9、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书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列明诉讼请求,写出具体的事实与理由,署名。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即送达起诉材料)、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4、开庭前做好离婚、子女安排(主张由谁抚育、抚育费用的承担)、财产分割计划的心理准备。
5、开庭。
单方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应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来分割。根据《婚姻法》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