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实际情况,如果符合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判处缓刑,但由于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最终的量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犯罪情节较轻;
5、(二)有悔罪表现;
6、(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7、(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8、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9、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院判拘役,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收监,会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院判决拘役3个月是马上执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1、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
2、【法律依据】
3、《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4、(一)管制;
5、(二)拘役;
6、(三)有期徒刑;
7、(四)无期徒刑;
8、(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