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优点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产生的实物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服务形式,是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跨领域、跨部门的交叉行业。
大力推进融资租赁发展,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加快商品流通、扩大内需、促进技术更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缺点主要是:承租人还租能力,它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生存,融资租赁标的物多为大型商品,资金成本较高,租金高,成本大。一般的企业难以承受。
分期付款、按揭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优点主要是物品归买主所有,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另外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宽限期。
分期付款、按揭的缺点主要是:购买的物品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分期付款、按揭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

分期开票的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初始确认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应收款(预计未来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现值),
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按租约应在租赁期内支付的含税租金的现值)。
后续对长期应收款和长期应付款分别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确认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对于长期应收款,以后续实际收到进项税额专用发票视作其结算,作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长期应收款。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方式。这种直接租赁方式,是由租赁当事人直接见面,对三方要求和条件都很具体、很清楚。直接租赁方式没有时间间隔,出租人没有设备库存,资金流动加快,有较高的投资效益。直接融资租赁的条件除必须具备融资租赁的特点外,直接融资租赁还必须满足以下两个附加条件:(1)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最低租凭得款额)确有保证且可合理的预计;(2)不存在影响出租人成本补偿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此项不确定因素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承诺为租赁资产提供广泛的服务,或排除租赁资产过时或陈旧的保证等。租赁开始日,这种租赁所涉及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等于其公允价值。
融资租赁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