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立知

买房人能否无理由要求退房 买房人和房产证上人名可以不一样吗

时间:2024-01-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又珊桑

不能无理由退房,有下列情况的可以要求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买房人能否无理由要求退房

买房人和房产证上人名可以不一样吗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

买房人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怎么处理

买房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可以告知对方。但是已经交纳的定金不会退还,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民法典中买房人违约多久解除合同

买房人违约多久解除合同要分以下情形讨论:①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即发生预期违约时,此时可以解除合同。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时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