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男方拒不执行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不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3、(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4、(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5、(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6、【法律依据】
7、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8、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9、(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10、(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11、(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1、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凭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维护自身的权益。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1、协议离婚后出现了问题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