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因此叫“小产权房”。现行法律及政策规定均禁止小产权房基于买卖、交易等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购置的小产权房屋不作为物权分割,但可以对房屋的财产权益予以分割,分割后的财产权益仅限于夫妻相对方,不具有绝对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1、开发主体要合法。小产权房的开发主体有的是村民,有的是村集体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有的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是不管开发主体是谁,对方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这样销售的小产权房才是合法的。
2、符合城市规划。小产权房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因为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买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可以取得一定的安全保障。
3、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虽然我们国家已经明令禁止新建和销售小产权房了,但是目前还没有大规模的拆除小产权房,所以为了降低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买房人最好是选择购买规模化的小产权房。
4、多人陪同签订合同。买房人在和销售方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找几个见证人,并且要让这些公证人都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上签名,从而帮忙自己降低风险。
5、做好详细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是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因此买房人只能依据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查看清楚合同的各个条款,并且要在合同中对各种情况做好详细的约定,例如:拆迁时买房人获得全部补偿,约定高额违约金。
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因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这将导致以后对购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后果。
1、如果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首先小产权房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小产权房如果要进行交易需要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认真审核一下相关的条款。合同上的签字人以及公章,是否与事实相符,以及真实性的核对;所有资金,全部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开发商的资质,了解其开发此楼盘的背景,最起码,在当地是受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