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通常需要办理资金监管,在资金监管下进行交易,对于卖方而言,二手房卖房款到账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提出办理交易资金监管服务需求。
2、买方交易全款,款项直接进入资金监管账户中,由银行监管。同时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双方资金监管协议》。
3、买卖双方办理缴纳税费、过户手续。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根据买卖双方授权,银行按指令拨付购房款。
4、卖方账号收到房款,完成交易。

1、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
2、二手房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
4、为了保证该二手房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
5、二手房买方持《私产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通过后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最后办理过户,办理二手房过户时,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业主要出售二手房的时候,是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其出售房屋的,最常见的委托情形是委托房屋中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看房:买方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4、公证: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申请贷款: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约7-8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