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

1、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2、(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3、(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4、(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身份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