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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交社保吗 分公司异地社保怎么缴纳

时间:2023-12-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德华氏

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仅作为公司的附属排除机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实施一定的行为。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购买社保,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购买社保,没有取得的也应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购买。

分公司能交社保吗?

分公司异地社保怎么缴纳

带上分公司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员工身份证,公章等资料,去分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办理社保证的登记,领取社保证之后,按月在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单位职工工资情况,做社保的申报,然后扣缴款项就是了。计提分公司员工社保的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实际缴纳时候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收款(员工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是法律主体吗

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总公司是相对分公司来说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总公司是法律主体,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吗

分公司是可以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的。分公司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是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l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事诉讼法》第48条、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意见》第40条第(5)项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