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重大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判处缓刑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4、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1、判缓刑后不可能改判无罪。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犯罪情节较轻;
5、(二)有悔罪表现;
6、(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7、(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8、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9、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拘役有缓刑,适用缓刑的有: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