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发生医疗争议后,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①由申请方向医疗争议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向州医学会委托鉴定。州医学会接受委托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医患双方进行抽专家,并在医学会组织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②直接到州医学会的情形,医患双方共同申请或由司法机关委托。
鉴定时限,自双方材料收集齐之日起45日内发出鉴定结论。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鉴定内容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人体损伤残疾程度;其他专门性问题。
2、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组织鉴定。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新规定半步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各级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